按照黑环办[2017]130号和双环联【2017】3号《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站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在各县水产总站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自查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于近日深入饶河、宝清和集贤县开展自然保护区渔业执法工作检查。
检查组对保护区内存在的持证捕捞情况听取了汇报, 对保护区内业进行了查看,对遥感监测问题认真进行了核查。
检查组对各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耕地、放牧、捕捞等问题进行了梳理,报告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各保护区所在地政府。为尽早退耕、退牧、退渔,检查组提出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补偿资金,逐步还湿等检查意见。对遥感监测到的红旗岭鱼池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鱼池为十年前开发的,没有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虽然不属新增点位,但属于违规开发,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检查组对小佳河和大佳河梁子箔宽不足4厘米进行了勘验和询问,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此次检查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实际举措,对保护区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