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渔政函〔2017〕49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总站):
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各地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于2017年12月末前、各市(地)于2018年5月末前全面完成规划的编制颁布工作。近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围。为做好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充实养殖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编写组的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工作进度,保障工作质量,按时高质量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颁布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工作督促指导,把握工作进展,推动工作落实,杜绝因某县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现象发生。以2016年底统计数据为准,凡辖区内养殖水域滩涂面积超过1万亩,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的县(市、区),均应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颁布工作,确保在2017年底前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颁布任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农业部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将覆盖到县(市、区)层面,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齐培强工作人员,实行工作倒计时,落实工作责任,年末市(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对县(市、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时间和质量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上报我局,对工作进展快、完成质量高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和支持,对工作停滞的单位进行通报或函询。
黑龙江省渔政局
2017年9月22日
抄送:省农垦总局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