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渔便函〔2017〕30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总站):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各类创建要求及时组织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经市(地)复核盖章后于9月10前上报省农委渔业局渔业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grao@163.com邮箱。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培育活动的通知
省农委渔业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