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号
有关市(地)、县农委(农业局、水产总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渔业产业扶贫工作,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2017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函〔2017〕523号)和省财政厅有关产业扶贫工作要求。2017年10月份省农村水产补助费500万元已下摆到9个贫困县,省财政厅把省农村水产补助费列到产业扶贫资金管理范围。为做好渔业产业扶贫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县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产业扶贫工作精神,充分认识渔业产业扶贫的重要意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原则,主动向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密切联系财政、县农业局(委)产业扶贫等部门,切实加强渔业产业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渔业项目建设和渔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相关市(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渔业项目建设和渔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省局。
二、制定方案,抓好措施落实。各有关县应依托项目承担企业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市场条件和渔业产业氛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涉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补助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进一步加大渔业产业扶贫力度,建立健全渔业产业扶贫长效机制,结合本县产业扶贫具体政策及要求,把好精准施策关,因户施策,一户一策,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找准创收增收脱贫门路,创新渔业产业带动增收机制,制定渔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并征得当地农业局(委)产业扶贫办同意后,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与项目承担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三方或四方扶贫协议,确保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精准受益,持续稳定提高收入,帮扶直到脱贫,提高帮扶贫困户的满意度。同时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务工,增加其工资性收入。要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核和审计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渔业产业扶贫档案,留存贫困户和产业扶贫办认可的全部帮扶佐证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发动,利用宣传单、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渔业产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宣传,各地要督促帮助每个项目单位在省渔业信息网站上至少宣传报道渔业产业扶贫工作一次以上。省农委渔业局届时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完成及产业扶贫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