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已于2017年5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经了解,各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展不一,渔业部门介入程度也有所不同。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合理确定渔业水域生态红线范围,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各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更好的保护渔业资源环境。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